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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9月修订)

2021-09-12

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5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各专业学习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审办法:

1、成立美术学院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在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52号文件精神指导下,按照美术学院关于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本次推荐工作。

3、具体参评资格要求:

①、在本科学习期间思想品德每年均为良好以上,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5%必修课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选修课必须60分以上,其中必修课单科成绩有四门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得入围

②、根据专业特点,要求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专业基础扎实、艺术创作和创新能力强,因此外国语成绩可适当放宽(包括外国语国家四级和六级)。

③、初选入围名单要求参加过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达到300分以上。

④、每专业方向按照研究生处文件要求,按1:2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⑤、初选入围阶段按百分制,依先后顺序排名。

⑥、本院没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学生不参加推荐排名。

⑦、初选入围后,要求学生提供在本科学习期间的各级各类荣誉、获奖及作品参展证书,发表论文、作品刊物,及有关专业学习的相关证书。以上证书、刊物都需要原件。

4、复试评审办法:

①、学院在各专业初选入围的范围内组织相关的专业水平和能力测试,专业测试达不到免试推荐专业要求(60分及以上)的取消其入选资格。专业测试成绩以50﹪计入最后评定总分。

②、经专业加试重新排名后每专业限推荐1名。

5、综合评选原则和办法:

①、结合以上成绩排名及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思想品德,由推荐和接受当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选拔。

②、综合评选按本科学习期间综合排名成绩+专业必修课90分以上(包括90分)每一门加1分+专业限选课90分以上(包括90分)每一门加0.8分,总分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50﹪;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专业创新能力10﹪(荣誉证书、参展获奖证书),评委结合评分细则认定。

注:同一年度同一领域综合素质获奖,按最高分加分一次。

同一幅作品在同一年度入选或获奖,按最高分加分一次。

6、优先原则:按照各专业排名第一优先,同等条件下不同专业优先,同等条件下获国家奖学金优先,参展获奖优先,通过外语四级优先,不同专业排名靠前优先。参考综合素养、创新能力数据由全体评委进行综合评价认定。

7、本办法于2021年9月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