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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23-11-06

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校党委2023年第五轮常规巡察第四组于11月1日至12月1日对美术学院党委进行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紧紧围绕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美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值班手机:张东艳15754943697 (受理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1日,早9时至晚5时);接访地点:盛乐校区美术楼A309;电子信箱:xuncha04@imnu.edu.cn;意见箱设置地点:盛乐校区美术楼学院南门处。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第四巡察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