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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1、 在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领导下,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向会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

2、协助党政做好推荐、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工会主席列席学校行政会议,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查研究,收集反映情况,征求会员意见等项事宜。

4、组织开展有益于会员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5、关心会员的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开展会员互助互济活动,关心会员生活困难,协同行政做好离退休人员和会员家属工作。

6、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接收新会员,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

8、做好会员档案的登记整理工作。

9、要按照《劳动法》关心会员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会员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会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行政解决影响师生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10、完成校党、政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主席职责

 

1、定期召集和主持工会和工会委员会议,执行工会会员大会的决议,并保证其实施;

2、代表教职工参加校务会议,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积极协助学校行政开展工作,主动监督落实校务公开;

3、贯彻上级工会部署并组织实施,领导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和工会委员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

4、代表工会对外联络和处理有关工作事项;

5、及时集中群众的意见与要求,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审订工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传达。

组织机构

 

工会主席:朱月明

工会委员张晓霞

                 邹维佳

工会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