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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制度、规程

2019-08-10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本科生(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学管理规程


      专业实践类课程是本科生(美术、艺术设计)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贯彻本科生专业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总体要求,提高综合素养、拓展艺术视野、培养学生动手实践与实际运用表达能力的综合性课程。也是全面提高和保障学科专业实践教学质量的必要环节和措施,我院在严格贯彻执行学校相关实践类课程教学管理规范的同时,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本科生((美术、艺术设计)学科专业教学实践类课程具体实施规程。
一、专业实践类课程的目的
      专业实践类课程是本专业教学大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总体要求、实现从专业课堂教学到社会实践中进行实验检验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在具体的专业实践过程中,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要求,采取多种不同的实践形式和方法,可以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学习热情,加深对本专业教学的深度了解和认识,明确专业学习目的和完善目标,为将来毕业步入社会实践打下良好专业思想基础。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本课程教学体系的实施是培养新型的社会高级专业实用人材的重要手段和有效的途径。
二、专业实习课的内容
A、艺术考察(展会参观)
      艺术考察(展会参观)是本科专业教学环节中有争对、有选择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也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程。通过有目的、有组织、有针对的社会艺术资源专访和实地考察(参观相关的美术、艺术专业展会),使学生了解本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最新研究成果。更好的理解、沟通艺术的历史的传承和发展,接受传统艺术与现代艺术精神的熏陶,增强对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时代发展的认识和了解,达到拓宽专业视野,加深对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特色认识和理解的目的。从而更进一步的激发学生的文化艺术创作研究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自豪感。本课程教学环节的实施不论对学生现阶段学习还是将来步入社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知识、方法和经验的积淀意义,也是学生了解过去,认识当前,探索未来艺术发展所需的重要社会实践过程体验。
B、市场调研(包括内容A)
      本课程通过有组织、有针对的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市场实际,进行行业或某个专项设计任务的调研、分析,从而做到对市场现状及产业发展过程及其运行规律的了解,更好的理解设计的基本方法与程序,增强对本专业行业更直观、感性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专业(行业)设计发展动态和方向,为今后实际设计工作中,有争对的进行项目设计开发、了解市场打下良好的研究方法基础。
C、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是艺术设计专业毕业前夕最后一次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性体验,也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必修课程。
学生在学习了本专业相关专业课程的基础上,为更好的完成毕业选题设计,深入社会设计、生产企业的实际,进行专门的选题设计方案调研、应用价值分析及方案设计深化完善的过程,
学生通过到设计制作(生产)第一线,在社会导师的配合指导下开展专业实习体验,并以设计人员的角色参与专业公司的技术或管理工作,为毕业设计积累技术、市场、生产加工、消费等信息资料。把自己所学专业知识在实践中进行检验。从而更好的在毕业设计的完成过程中做到有争对性的知识补充和能力完善,明确和细化毕业设计选题方案,并争取结合、利用实习企业的设计生产特点和优势,完成毕业设计的选题方案设计。
专业实习也是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实际运行方式,基本职能、技能需求以及实际操作过程等内容的重要途径。为将来走向社会实际,做好职业心理和职业技能素养的准备。

D、下乡写生(艺术采风)
      下乡写生(艺术采风)是美术专业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业教学造型基础训练(包括素描、色彩、速构)等内容的重要补充和延伸,也是学生走向生活,认识自然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实践环节。在专业基础教学过程中不仅要通过课堂(室内训练)培养学生的观察分析和艺术表现技能,同时要在现实生活中(包括室外)培养学生认识自然、观察自然、表现自然的能力。
      通过下乡写生(艺术采风)过程中对不同的地域风景、人文景观、民俗民情及社会生产、生活、劳动过程多方位、多角度的观察、接触和了解,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培养训练学生的捕捉、收集、研究生活素材的能力和艺术表达能力,为专业基础学习和创作表达积累经验。

E、 创作实践I—II(艺术设计实践I—II)
      创作实践I—II(艺术设计实践I—II)是为了鼓励美术(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参加社会艺术创作实践(设计实践),促进艺术创作及设计应用能力提高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中心构建课程管理体系,要求学生在学习了本专业相关课程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研究方向和特点、开展创新艺术实践(包括参加设计大赛、参与社会企业设计项目实践等)系列活动。并参加市或校级以上的展览、设计竞赛入选至少3次,或省部级以上的展览、设计竞赛入选至少1次或具有2项设计实践应用证明和案例,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获得创作实践I(艺术设计实践I)课程学分。
      参加市或校级以上的展览、设计竞赛获奖至少3次,或省部级以上的展览、设计竞赛获奖至少1次,具有1项设计专利证明和案例,国家级展览、设计竞赛入选1次,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获得创作实践II(艺术设计实践II)课程学分。
通过艺术创作、设计实践,使学生更加深刻的了解专业研究方向的学习内容、专业服务方向以及该领域毕业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从而使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学习的动力,自觉的把专业知识体系与创作、设计实践应用能力锻炼有机结合起来,使其设计理念与创作构思在社会实际中得到检验和体现 。把专业能力训练引向更高层次的实践检验。
F、人文实践I—Ⅱ
      本课程为专业理论知识以及人文艺术能力素质教育的补充课程,以鼓励和组织学生参与相关的艺术人文知识讲座、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实践等活动,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素养和自我完善意识。旨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生的人文艺术理论知识及专业素养,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人文实践活动的组织、参与能力。
      通过本次课程的实践使学生的专长、爱好、综合素养、参与人文艺术活动的实践能力,都得到综合锻炼和提高。
课程规定由各专业辅导员及相关专业教师负责过程考核记录。参加学院组织相关的艺术人文活动4次、或校级以上组织活动3次,自治区级以上组织活动1次,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获得人文实践I课程学分。
      参加学院组织活动获奖4次、或校级以上组织活动获奖3次,自治区级以上组织活动获奖1次,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获得人文实践Ⅱ课程学分。上述两门课程证明材料不重复计算。由学生在统一选课并提交过程总结纪录表及相关的参与活动入选、获奖证书等。相关负责组织的辅导员、教师签字,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审核登记有效。

三、专业实践教学各阶段工作内容要点
      下乡写生(艺术采风)、艺术考察、(展会参观)一般规定为1.5—2周。
      市场调研、可根据专业特点及课题任务的不同由教师组织完成,时间不少于一周,在完成教学规定任务范围内灵活掌握。
      专业实习一般规定为30—40天,具体分为课程准备阶段、课程实施阶段,总结及资料整理归档阶段和展示汇报四个阶段。
A、专业实践教学准备阶段
指导教师在组织课程前进行下列工作(3天左右)
1、 填写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学任务计划书、教学日历。
2、 召开动员准备会,向全体学生公布专业实践计划和具体要求(组织要求,纪律要求、任务要求和详细作业要求)。
3、 组成临时专业实践课程领导小组(包括师生实习组织机构)
4、 联系专业实践课程地点(基地),安排组织交通住宿及行动日程。
B、专业实践教学开展阶段
到达实习地后进行下列工作,(时间以各点安排计划为准)并填写日程记录。
1、 联系专业实践基地相关人员了解当地全面情况(包括、交通、住宿、民俗)并做出实习安排。
2、 召开全体师生会议,明确实习任务,重申实习纪律要求,并制订相应完善的专业实践日程安排、课程组织安排(包括作业要求及分组情况)。
3、 定期听取各小组学生汇报,制订出相应的专业实践完善措施,并在临时全体学生会议上总结通报。
4、 安排学生完成相关的专业实践调研考察或实习日志(包括文字、图片资料记录)
5、 联系专业实践地专业人士或专家组织相关的知识讲座和交流。
6、 进行专业实习总结讲评。
7、 专业实践结束归校的具体组织安排。
C、专业实践教学总结及资料整理阶段
专业实践教学结束归校后需要做好和完成如下的工作:
1、 组织召开专业实习总结会。
2、 教师检查评价学生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作业内容(包括专业实践总结),并上报成绩单。
3、 实习课程资料归档、票据报销。
① 教师需上交专业实践教学任务计划书(指导教师意见及评语)一份。
② 学生提交相应的作业、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实践教学过程记录日志,300—500字左右)。
③专业实践教学中教师、学生车辆住宿等学校规定范围可报销的票据。
D、专业实践教学成果展示汇报
1、 专业实践教学展览内容(包括课程、任务、作业内容、时间地点、线路简介、民俗简介,完成情况简介)
①前言:以前言的形式出现(200—300字左右)
②内容:专业实践教学过程的典型作业、资料、活动情况的照片等。
③形式:利用学院展厅或走廊作品展示栏展示均可,规模可根据参加专业实践教学人数的多少和不同专业实践内容、数量特点自定。以典型作业、图片展示为主,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
2、网上报道(实践教学栏目)
①、内容同上、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专业实践教学过程和成果进行报道(200—300字左右)
②、由班级组织报道,展览费用150—200元(视展览规模而定)用正规发票报销。
四、专业实践课程成绩评定
1、以各专业方向制定的不同类型专业实践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办法为准。
2、对于个别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进行实习的学生。
教师应该按照相应的教学计划要求,帮助学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完成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和计划(作业内容),成绩以最低及格线评定。
3、对于无故不参加专业实习课的学生以零分计,安排下一年重修。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专业课程观摩(考试)
管理办法 (2014版)


      专业课程课程期末教学观摩考核,是我院根据自身的学科专业特点所采取的一项有效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和考评措施。按照教学计划、教学目标对每学期开设的本科生专业课程进行整体的教学观摩考核(成绩评定)。一方面可以有效的发现和减少专业课程教学中存在的和不足和随意性,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学生专业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起到交流总结经验,提升专业课程教学质量的作用。
      为了使专业课程观摩(考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现根据本科评估要求和学校有关规范考试、考查课具体意见,结合我院各专业特点,特制定本观摩(考试)工作规范。 
一、基本任务和目的
      本科生专业课程教学期末观摩的目的是为了交流教学经验,总结课程教学成果。营造良好的教学和学术研究氛围,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而更好的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促进学科教学研究的良性发展。
本科生专业课程教学期末观摩的任务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要检查和落实研究生专业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评价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二是要通过课程教学观摩,点评学生的课程作业完成质量和数量。达到深入互动、相互促进、总结交流专业教学经验和实践过程体验,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的提高。为保障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专业课程教学期末观摩考核的过程应体现:成果展示的全面性,作品展示形式的开放性,组织观摩过程的互动性,考核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客观性,及把握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基本内容、环节要求
      1、各专业方向学生需提前按照课程规定的作业完成质量和数量要求选取典型作业,在适当装裱作业的基础上按照课程教学观摩展的形式布置作品展区。
      2、展区需提前张贴课程观摩小海报,展区作品下方要有体现专业、年级、作者及任课教师等信息的作品标签,供参与观摩师生参考。3、各专业方向课程任课教师分别在规定不同的时段内主持本专业方向的课程教学观摩,并具体负责对本学期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学生学习和实践质量等情况作出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评定课程作业成绩)。
      3、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组成员分别参加各专业教学观摩总结,并对课程、作业完成质量和效果进行点评、答疑和互动交流(集体评定作业成绩)。
      4、专业课程教学观摩的过程,即为专业课程考试,学生在提交作品、提前布置观摩展览的同时,要积极参与讨论、自评和它评。
      5、学院召开专业课程教学期末观摩总结会,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组成员分别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和通报。
三、专业课程观摩(考试)的组织: 
      每门专业课程结束后均须组织期末观摩(考试)活动(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及专业任意选修课)。我院专业考试分为期末观摩(考试)和平时考查(期中教学检查),各专业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一般为考试课程,必须公开组织教学观摩(考试)活动。各专业教师应积极参加本专业课程及相关课程的观摩(考试)活动,我院教师每学期须参加本专业组织的四次以上相关课程的观摩(考试)活动。
      每学期期末专业考试课程由各系、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由每门专业课任课教师提出初步结课观摩(考试)意见,统一报送学院教学秘书处备案并安排组织观摩(考试)时间,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考核。 
五、专业课程考试命题要求: 
      1、专业考试课程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法及实践类课程一般采取平时作业结合期末考试作业评定,学期最后一张作业为综合考试作业。
      2、专业理论课考试命题教师要按照教务处要求出A、B两套试题,出题难易应符合专业教学大纲要求,并注明试卷规格和考试内容及要求,同时还应填写详细评分标准,由命题教师本人签名后交教研室主任审核,最后报送学院统一批准使用。
 六、专业课程考试卷面规范: 
      专业考试课程试卷应根据课程特点规范尺寸,并在右下角加盖艺术设计学院考试专用章,学生姓名、学号、班级统一写在盖章位置。考查课试卷也要加盖考试专用章。 
各专业课程考试和考查试卷卷面规范如下: 
      1、素描、色彩:统一采用4开或2开幅面; 2、国画:统一采用3尺或4尺3开幅面; 
      3、艺术设计:考试统一采用2开展板幅面,考查课程可交资料完整的电子文档作业;
      4、雕塑、模型、实物等:作品前需有明确的标签标明学生姓名 、学号、班级、分数,并统一采用三个角度的7寸照片或数码电子文件保存。 
      5、其它特殊要求和未尽事宜,由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统一商量后报学院批准执行。
七、教学观摩的作业数量
      专业课程教学期末观摩的作品数量应参照不同专业方向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具体要求而定,对达不到课程规定的数量或质量要求的学生应予不及格评价,安排课程重修。
八、专业课(理论课)考试操作规范要求: 
      期末专业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为三小时,部分特殊课程经学院批准可安排六小时。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将考试试题、评分标准、试卷封面随同试卷统一装订,并填写监考记录。考查课由任课教师组织考核,考查内容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考查结束后也应将专业考查试题、考查成绩评定标准、成绩单、试卷封面和考查作业统一装订交学院存挡。 
九、专业考试课程成绩评定与试卷挡案规范要求: 
      1、评卷教师在批改专业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题评分标准集体评分,保持专业考试平分的公正、公平、科学和规范,避免出现主观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等现象。
      2、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专业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70%;专业考查课程平时成绩占50%,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占50%。 
十、专业试卷批改流程: 
      1、专业试卷批改由学院统一安排地点、时间,每门考试课程各教研室必须安排三人以上的专业教师集体评分。 
      2、评卷时先按90—100、80—89、70—79,60—69,60以下五个档次分类;再由三位评卷教师集体商量对五大类试卷细分为90—93、94—96、97以上,80—83、84—86、87—89,70—73、74—76、77—79,60—63、64—66、67—69,50—59,40—49,40以下十五个档次;最后集体商量为每张试卷确定一个分数,并分别在试卷评定标准与改卷规范上签上三位评分教师全名,改卷教师应注意保持试卷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3、试卷归档:试卷批改完成后由任课教师拆开试卷登记分数(一式两份),填写艺术设计学院专业试卷(作业)分析报告(一式两份),然后将两份成绩单和一份试卷分析报告统一交教务员存档,将专业考试试卷、试题、专业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另一份试卷分析报告和成绩单连同试卷封面统一装订交教务员处存档。 
      4、专业考查课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自定,试卷存挡参照专业考试试卷要求进行归档。考查试卷装订必须将专业考查试题、考查成绩评定标准、两份成绩单和一份试卷分析报告、试卷封面连同考查作业统一装订交教学秘书处存档。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美术学院关于艺术实践类课程公开展示汇报结课的规定


      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学公开展示汇报的目的是为了交流教学经验,总结专业实践课程教学成果。营造良好的教学和学术研究氛围,发现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而更好的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促进专业教学研究的良性发展。
      专业实践类课程教学公开展示汇报的任务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要检查和落实研究生专业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评价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二是要通过课程教学成果公开展示汇报,点评学生的课程作业完成质量和数量,达到深入互动、相互促进、总结交流专业教学经验和实践过程体验,促进学生专业技能、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的提高。为保障专业课程教学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专业实践教学展览内容:(包括课程、任务、作业内容、时间地点、线路简介、民俗简介,完成情况简介)
      ①前言:以前言的形式出现(200—300字左右)
      ②内容:专业实践教学过程的典型作业、资料、活动情况的照片等。
      ③形式:利用学院展厅或走廊作品展示栏展示均可,规模可根据参加专业实践教学人数的多少和不同专业实践内容、数量特点自定。以典型作业、图片展示为主,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
2、网上报道(实践教学栏目)
      ①、内容同上、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专业实践教学过程和成果进行报道(200—300字左右)
      ②、由班级组织报道,展览费用150—200元(视展览规模而定)用正规发票报销。
      ③以上规定经学院教学督导组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美术学院人文实践课程组织规程及考核量化标准

1、 美术学院各专业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专业、自主选择参与院校及社会专业机构组织的有关文艺专长表演、竞赛、社团活动、艺术人文知识讲座竞赛等,并获取相关的参与入选和获奖证明。
2、 人文实践Ⅰ课程,以参加院校及自治区级各类人文艺术表演竞赛、知识讲座为主,以入围(选)参加并提交证明为一次记分起点,入围、入选院级一次(届)并参与活动,记0.25分,校级0.4分,市级0.5分,自治区级.1分,国家1.5分;同一内容项目参加不同级别活动按所参加项目级别的最高分记,记满学分为止。
3、 取得同类活动入围(选)累计积分超出的部分作为成绩评定依据以积满1.0分为合格,1.2分为中,1.5分为良好,1.8分以上为优秀。
4、 人文实践Ⅱ课程,以参加院校及国家和自治区级各类人文艺术表演、竞赛和科技创新大赛为主,以参加获奖并提交证明为一次记分起点,获学院级奖三等奖0.5分,二等奖0.6分,一等奖0.8分;获校级三等奖一次0.8分,二等奖一次0.9分,一等奖一次1分;获市级三等奖一次0.8分,二等奖一次0.9分,一等奖一次1分;获自治区级优秀奖一次1、5分,三等奖一次1、8分,二等奖一次2.0分,一等奖一次2、5分;获国家级优秀奖一次2、5分,三等奖一次2、6分,二等奖一次2.8分,一等奖一次3分;同一内容的活动项目参加不同级别竞赛,按所参加项目级别的最高分记,记满1.5分为合格,2.0分为中,2.5分为良好,3.0分为优秀。
5、本课程活动从学生入学时算起,到四年级第一学期选课后统一考核评定。
6、平时成绩由学工办、团总支各专业辅导员负责组织统计,在收到由学生个人提交的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后,填写美术学院人文实践课程考核纪录表,每项成绩的评分依据是入选、参与活动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最后核准认定。
7、具体内容包括:①相关的文艺汇演竞赛;②人文艺术讲座;③综合知识竞赛;④科技(设计)创新大赛;⑤社团活动;⑥社会实践人文实践活动。

 


美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课程组织规程

      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是美术及艺术设计专业最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也是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的重要手段。要求学生运用已学的综合专业知识与技能,通过调研、分析、论证、综述实际设计表达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使学生在毕业前文获得一次全面的综合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进行创作和艺术研究的实际锻炼。
     通过毕业论文(报告书)这一教学环节,进一步培养学生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调研、设计表现、制作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拟定科学研究方案,使学生的文字、口头表达等多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锻炼。也体现了学生在本科阶段获得的知识水平、专业技能、设计理念、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创新精神。是学生本科阶段学习的标志性成果和最重要的学业证明。
毕业指导教师应当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做好组织指导工作。
①指导教师须在领到毕业指导任务的第二学期放假前及时领取毕业设计相关的任务书及表格,并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和安排。
②指导教师要在学生放假前布置相关的毕业设计调研构思(草图)任务,并组织一次详尽的毕业设计选题指导(包括任务、方向、方法、规程、调研(构思草图)任务等。
③第三学期开学后,做出相应的毕业设计完成进度表,计划书。
④集中组织系列毕业设计内容辅导
A、毕业设计的相关作品赏析指导
B、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的选题方法、分析指导
C、毕业设计作品、草图分析指导
⑤填写毕业设计方案开题指导记录表
⑥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书(确定方案)
⑦毕业设计创作指导(填写指导工作进度表)
⑧组织阶段讲评、总结、填写阶段成绩(30﹪)
⑨组织毕业展览、填写成绩单。
A、确定参加毕业作品展览作品数量、名单。
B、组成毕业展览布展小组。
C、评定成绩及获奖作品。
D、留校作品入库。
⑩完成相关教学管理资料填写、建档、入库工作。
A、毕业设计成绩单
B、毕业设计留校作品名录(作品光盘)
C、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书名录(文档光盘)
D、毕业设计总结表
E、毕业设计任务书

 

 

创作实践(艺术设计实践)课程组织及量化考核标准


1、 创作实践(艺术设计实践)系列课程:是专业创作(专业设计)的重要补充课程,美术学院各专业学生可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自主选择参与院校及社会专业学术机构组织的有关美术、设计类或专题创作(设计)大展(出版、发表)、创作(设计)应用实践等,并获取相关的应用、入选和获奖证明。
2、 创作实践Ⅰ(艺术设计实践Ⅰ):学分为1分,以参加院校及自治区级展览大赛(发表)为主,以入围(入选)发表一件作品并提交证明为一项评分起点。具体细则:院、校级0.3分,市级0.4分,自治区级1.0分,国家级1.5分;同一件作品参加不同级别展览按所参加入选(发表)的最高等级记分,入选院、校级展览每人每次(届)入选二幅以上作品的最高按0.5分记。
3、 取得同类展览入围、入选(发表)累计积分超出的部分作为成绩评定的依据,以积满1.0分为合格,1.2分为中,1.5分为良好,1.8分及以上为优秀。
4、 创作实践Ⅱ(专题设计Ⅱ):学分为2分,以参加院、校及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美术、设计专业展览(大赛)为主,并以获奖并提交获奖证明原件为一次记分起点,审核后留复印件存档。
获院、校级鼓励奖(优秀奖)0.6分,三等奖(铜奖)0.7分,二等奖(银奖)0.8分,一等奖(金奖)1.0分;获市级优秀奖0.6分,三等奖 (铜奖)0.8分,二等奖(银奖)1.0分,一等奖(金奖)1.2分;获自治区级优秀奖1.8分,三等奖(铜奖)2.0分,二等奖(银奖)2.2分,一等奖(金奖)2.5分;获国家级优秀奖2.4分,三等奖(铜奖)2.5分,二等奖(银奖)2.6分,一等奖(金奖)2.8分。同一件作品参加不同级别的展览以获奖最高的等级记分,记满2.0分为合格,2.2分为中,2.5分为良好,2.8分为优秀。
5、 如该课程积分达到优秀标准,另有作品获奖,可选择纳入创作实践Ⅰ(专题设计Ⅰ)的计分。创作实践Ⅰ(专题设计Ⅰ)的积分达到优秀标准后,只有另外国家级展览的入围(入选、发表)作品,才可并入创作实践Ⅱ(专题设计Ⅱ)的计分。
6、 本课程积分从学生入学后参加展览开始算起,并在大学四年级第二学期第一阶段统一由学院组织选课,然后由学院统一进行考核评定。
7、 本课程由各专业每个年级指定的专业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即各专业的专业指导教师为该课程的任课教师。
8、 平时成绩由学工办、团总支各专业辅导员负责组织统计,在收到由学生个人提交的相关申请证明材料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后,填写美术学院人文实践课程考核纪录表,每项成绩的评分依据是入选、参与活动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最后核准认定。
9、 此项规程适用于《美术学院2008教学计划》并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