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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职责

2015-09-19

学生会工作章程

一、组织本院青年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卓有成效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

二、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本院青年学生实际,研究制定本院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经常督促、检查各班委会的各项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完成。

三、带领全院学生加强专业课的学习,组织各种兴趣小组,开展学术讨论、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巩固课堂所学知识,丰富课余学术活动。

四、开展各种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寓教育于娱乐之中,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侵害身心健康的不良倾向,组织开展汇演、比赛、展览等,定期举办文艺讲座、艺术欣赏、游艺晚会等,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五、带领学生遵纪守法,检查监督学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组织学生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正确地履行民主权利和义务,使学生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六、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维护学生们的切身利益,沟通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搞好各项工作。

 七、组织同学开展勤工助学、校园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八、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九、经常向院团总支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按时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学生会主席职责 

1、在团总支的指导下,抓好学生会的全面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学生会日常工作,创造性的开展学生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安排好学生会工作。 

4、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协助学校、社团,大力促进校风建设。 

5、协助学校、社团组织开展好升旗、主题课、文艺、卫生、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

 6、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7、副主席配合主席开展各项工作,负责主管部日常工作。 

8、经常向院团总支汇报工作,听取意见。按时完成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